2013年11月22日,中石化青岛爆炸事故共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2014年1月12日,中国石化发布公告称,中石化青岛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中石化称公司将承担其相应赔偿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1月10日,国务院对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做出批复,对包括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青岛市委副书记、青岛市市长张新起在内的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其中,对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行政记过处分。
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因青岛爆炸事故被记过
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
据新京报称,在事故发生之后隔天,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在现场向青岛和全国人民道歉。
2013年11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任组长,国务院多个部委、全国总工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等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还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2014年1月9日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对媒体表示,事故被认定为责任事故,爆炸原因为输油管路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变薄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所挥发的油气与暗渠当中的空气混合形成易燃易爆气体,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集聚。这起事故,企业有责任,违章作业,政府监管部门也有责任,在原油泄漏到爆炸的8个多小时从企业到政府未采取有效警示措施及时疏散群众。
2014年1月10日,国务院对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做出批复,认定其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对包括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青岛市委副书记、青岛市市长张新起在内的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此外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另据经济参考报称,中石化在当晚的公告中披露,本次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中涉及的中国石化高管人员包括:对董事长傅成玉行政记过处分,对副董事长王天普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总裁李春光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副总裁、安全总监王永健行政记大过处分、免职,对监事、生产经营管理部主任俞仁明行政记大过处分。
在10日调查组公布调查情况后,中石化在其官方微博上表态,“坚决服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并接受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并再次向全国人民和青岛人民深深致歉”。
1月12日晚间,中国石化发布公告称,服从对本次事故责任的认定,并接受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据统计,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75172万元。中石化称公司将承担其相应赔偿责任。
中国石化在1月12日的公告中称,将会承担其相应赔偿责任,这部分资金将主要来自中国石化在以前年度积累的安全生产保险基金和公司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商业巨灾保险的保险理赔资金。公司决定将每年11月22日作为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警示日,以告慰逝者,警示后人。
多部门曾均避谈爆炸前7小时发生了什么
据京华时报曾报道,2013年11月25日下午,青岛市公安局和消防部门举行联合发布会,消防部门负责人再次强调,其接警时间为11月22日10点25分,便不再多言。
据中石化方面的说法,原油泄漏之后,不存在瞒报情况,工作人员已经拨打了110报警并布置了简易围挡。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郭继山23日透露,中石化在漏油后已经通知了黄岛区政府及区一级的消防、交警部门。
那么,青岛警方是否有出警记录,又如何进行了相应处置?11月25日,青岛市公安局副巡视员王海安对此没有正面回应,只称将对此进行了解。
原油泄漏至爆炸的7个小时中发生了什么?原油为何会泄漏到市政管网之中?11月25日青岛市政、规划、公安等部门均闭口不言。
爆炸事故存谎报信息
2014年1月11日,《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全文发布,还原原油泄漏到爆炸发生的8小时。
●管道情况:事发段输油管道,采用地埋方式敷设,在秦皇岛路桥涵南半幅顶板下架空穿过,与排水暗渠交叉。
●泄漏情况: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
●事故直接原因:为处理泄漏管道,现场决定打开暗渠盖板。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连续爆炸:泄漏到爆炸达8个多小时,受海水倒灌影响,泄漏原油及其混合气体在暗渠内蔓延、扩散、积聚,最终造成大范围连续爆炸,全长波及5000余米。经计算、认定,原油泄漏量约2000吨。
【事故单位情况】
中石化集团公司1998年7月成立,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注册资本2316亿元。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由中石化集团公司以独家发起方式于2000年2月设立。
中石化股份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是从事原油储运的专业化公司,下设13个输油生产单位,管辖途经14个省(区、市)的37条、6505公里输油管道和101个输油站(库)。
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位于山东省潍坊市,负责管理东黄输油管道等5条、872公里管道。
中石化管道分公司黄岛油库,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港口原油接收及转输业务。
潍坊输油处青岛输油站,是管道运行维护单位,负责管理东黄输油管道胶州、高密界至黄岛油库的94公里管道。
【事故原因】
中石化公司调查认定,事故发生原因: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渠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管理上的原因是:中石化及下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山东、青岛、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深入不细致,管道保护、规划、市政、安监等部门履行职责不力,事故风险研判失误。
据东方早报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日前表示,“原油泄漏到爆炸8个多小时,其间从企业到政府的有关部门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没有及时采取封路警戒的措施,也没有及时通知疏散周边的群众。”应急处置不力是这起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之一。
据《调查报告》,潍坊输油处及青岛输油站、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对泄漏原油数量未按应急预案要求进行研判,对事故风险评估出现严重错误,没有及时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指令;未按要求及时全面报告泄漏量、泄漏油品等信息,存在漏报问题;现场处置人员没有对泄漏区域实施有效警戒和围挡;抢修现场未进行可燃气体检测,盲目动用非防爆设备进行作业,严重违规违章。
同时,《调查报告》披露,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油区工作办公室对原油泄漏事故发展趋势研判不足,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不力。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未能充分认识原油泄漏的严重程度,根据企业报告情况将事故级别定为一般突发事件,导致现场指挥协调和应急救援不力,对原油泄漏的发展趋势研判不足;未及时提升应急预案响应级别,未及时采取警戒和封路措施,未及时通知和疏散群众,也未能发现和制止企业现场应急处置人员违规违章操作等问题。
此外,开发区应急办未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压制、拖延事故信息报告,谎报开发区分管领导参与事故现场救援指挥等信息。
由于原油泄漏到发生爆炸达8个多小时,受海水倒灌影响,泄漏原油及其混合气体在排水暗渠内蔓延、扩散、积聚,最终造成大范围连续爆炸。
根据《调查报告》,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潍坊输油处于2009年、2011年、2013年先后3次对东黄输油管道外防腐层及局部管体进行检测,均未能发现事故段管道严重腐蚀等重大隐患,导致隐患得不到及时、彻底整改;从2011年起安排实施东黄输油管道外防腐层大修,截至2013年10月仍未对包括事故泄漏点所在的15公里管道进行大修。
同时,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油区工作办公室对管道保护的监督检查不彻底,2013年开展了6次管道保护的专项整治检查,但都没有发现秦皇岛路道路施工对管道安全的影响。
规划建设混乱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调查报告》指出,开发区控制性规划不合理,规划审批工作把关不严。事故发生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近距离或交叉布置,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同时,管道与排水暗渠交叉工程设计不合理。管道在排水暗渠内悬空架设,存在原油泄漏进入排水暗渠的风险,且不利于日常维护和抢维修;管道处于海水倒灌能够到达的区域,腐蚀加剧。
《调查报告》还披露,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对青岛信泰物流有限公司厂区明渠改暗渠审批把关不严,以“绿化方案审批”形式违规同意设置盖板,将明渠改为暗渠;实施的秦皇岛路综合整治工程,未与管道企业沟通协商,未按要求计算对管道安全的影响,未对管道采取保护措施,加剧管体腐蚀、损坏。
相关阅读:
|
|
|
|
|
|
|
|
|
|
文章标签:
吴三桂是明末宁运总兵,手握一支10万人的精锐部队,在山海关防御清军的入侵。但当李自成占北京,刘宗敏夺了他的爱姬陈圆圆之后,就反过来勾结清军打败李自成,占领大片的明朝土地。据说当时他一听到陈圆圆被占,立即“痛哭三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表面为崇祯举丧,实则为报夺妻之恨,立誓与李自成为敌人。 陈圆原名陈沅,苏州人,天生丽质,经过精心教育,“色艺擅一时”,既有天生的好嗓子,又工于声律,书棋琴画都很娴熟,是个蜚声江南的绝代佳人。当时明朝内忧外患,崇祯帝心情郁郁不欢,田妃为讨他欢心,让自己的父亲田弘遇到江南寻选美女为崇祯稍解苦闷。这田弘遇到江南花了20万两银子接走陈圆圆,没想到崇祯帝成天忧虑不好女色,陈圆圆进宫后又很快被退回田府。
圆明园又称圆明三园,是清代一座大型皇家宫苑,它坐落在北京西郊,与颐和园毗邻,由圆明园、长春园和万春园组成,所以也叫圆明三园。此外,还有许多小园,分布在东、西、南三面,众星拱月般环绕周围。[1]
园中面积350多公顷,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一百五十余景,有“万园之园”之称。[2] 清帝每到盛夏就来到这里避暑、听政,处理军政事务,因此也称“夏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