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此类证明
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在生活中,你有过证明“你妈是你妈”等类似的奇葩遭遇吗?近日,云南宣威一男子持有身份证去当地银行办理业务时,被要求开具户籍证明。为此,当地警方霸气“怼”银行称,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此类证明,若再让群众往返,将通报银行单位的纪检部门,此回应获网友力挺。
6月1日,宣威市凤凰街道辖区居民陈某云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宣威市农村信用社办理银行业务,银行工作人员要求他到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据了解,接到该情况后,凤凰派出所户籍民警及时向陈某云告知,“按照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等12部委2016年联合下发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规定,该证明如果有身份证、户口薄、护照等能证明身份的,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
凤凰派出所在告知的情况下,并向该单位首次出具了“不予出具告知书”。其中,云南网(微信:yunnancn)注意到,警方出具的这份告知书后面还附有一段文字内容,称请该银行严格按照多部门联合下发的规定办理群众的有关事务,不要让其再往返。否则,该派出所会按规定将此情况上报银行的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新闻媒体。
此外,在当地警方微信公号文章的评论中,有多名网友对警方的这一回应表示点赞和支持。
云南网(微信:yunnancn)提醒:在2015年8月,公安部官方微博晒清单称,下列18类证明不由公安机关开。
1、身份证号15位升至18位
身份证号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证明是同一个人的。
解释:身份证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11进制,其中第11个数由固定公式算出,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无需派出所出证明。
2、档案姓名同音不同字
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个人的。
解释: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是派出所,派出所也不知情。公民应到公证机关去做公证。
3、身份证丢失开身份证明
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身份证明的。
解释: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可到市(县、区)局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两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补办身份证没有附加条件。
4、有身份证还要身份证明
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
解释: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其他身份信息证明。
5、偿还能力证明
解释: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派出所掌握情况之内。公民可到公证机关寻求公证。
6、生存(健在)、死亡证明
解释: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
7、亲属关系证明
解释: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情况之内,派出所不知情。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8、婚姻状况证明
解释:民政部门是婚姻登记机关,公民应到民政部门取证。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9、保险事故证明
解释:保险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查,派出所无法对现场损失作出核定。
10、身份证丢失证明
解释:公安机关对丢失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丢失即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解释:家庭收入情况不属于派出所工作业务范围,派出所不知情。因此公民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2、实际居住地证明
解释: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是否实际居住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公民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
13、人员失踪证明
解释:宣告公民失踪是人民法院受案范畴,不是派出所的责任范畴,派出所无权证明人员是否失踪。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证明。
14、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15、各类证件、印章丢失证明
解释:公民因各类证件、印章丢失到派出所登记备案的,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只证明该人曾有报案登记,至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16、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解释:现实表现证明属政审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7、房产情况证明
解释:公民房产情况不在公安机关业务范畴之内,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公民应到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索取证明。
18、招工单位让派出所出具表现证明的
解释:任何劳动者都依法享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让就业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审,是对就业者的歧视,是违法的。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组织出面进行外调。因此,派出所对个人持调查表的不予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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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181年-234年10月8日[1] ),字孔明,号卧龙(也作伏龙),汉族,徐州琅琊阳都(今山东临沂市沂南县)人[2] ,三国时期蜀汉丞相,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散文家、书法家、发明家、文学家。早年随叔父诸葛玄到荆州,诸葛玄死后,诸葛亮就在隆中耕种。[3-5] 后刘备三顾茅庐请出,辅佐刘备建立蜀汉。蜀汉建立后,诸葛亮被封为丞相、武乡侯,对内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对外联吴抗魏,为实现兴复汉室的政治理想,数次北伐,但因各种不同因素而失败,最后病逝于五丈原。刘禅追谥其为忠武侯,后世常以武侯、诸葛武侯尊称诸葛亮。东晋政权因其军事才能特追封他为武兴王。
灵异事件,指的是各种非自然,无法用科学解释的怪事。 但是经过心理学家证实,灵异事件大部分是发生在一些狭小空间。在这些空间里,通过人体的气流很急,而那些发现所谓灵异生物的人,大多数是由于人们的恐惧心理以及了解过以往的历史而产生了心里方面的暗示。由于这类环境因素不断地影响同一处地区,这些地区很快就会得到“闹鬼”的名声。但从未有过能够被证实真实发生的异灵事件。灵异是人类对未知事物的一种解释。就像几千年前的人们不知感冒为何事而去求神拜天,人们对灵异的探索也是为了寻找一种新的理论暂时替代科学无法解释的层面;而在新世纪,人们不仅把灵异作为上述的一种解释,也有人是为了寻求感官或心理上的刺激而追求灵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