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表明观点:碰瓷老太太为老不尊,且已经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应该受到处罚!
事件简介:
12月27号,在陕西宝鸡一辆公交车在行驶途中突遇“碰瓷老太”。老太宛如饿虎扑食一般从旁边的绿化带迎面扑上来,企图碰瓷,但是却被监控拍个正着!看老太太这架势,应该也是在绿化带等了好久了。年龄都这么大了,再加上天这么冷还这么拼。难道“碰瓷”的年底也需要冲业绩了?这种为老不尊的行为必须加以严惩和教育,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从法律角度角度来讲,公交车属于公共服务系统,而该老太却恶意阻止公交车正常行驶,已经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并且,车上还有一车的人,马路上也有正在行驶的车辆。这样做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也是对其他人生命的不尊重,更是对法律的蔑视。
另外,从上面的图片我们不难发现。其实老太太一直就在旁边的草坪中待着,就是在等机会下手,可以说是早有准备,应该也是惯犯。所以,必须严惩!
第二,当公交车停下来之后,老太太看到没有形成“碰瓷现场”时并没有放弃“碰瓷”。而是转身就滚到了车轮附近。故意伪造“碰瓷现场”。
不得不承认,您不仅胆子大,脑子转的也快。老年痴呆应该是跟您无缘了,但是从事这样高危的职业,简直就是把头别在裤腰带上啊!
真是庆幸您一直遇到的都是脾气好的司机。
第三,现在社会类似的现象有很多,碰瓷的群体一般也以老年人为主。据我分析应该是由于该行业风险太高,年轻人没必要冒这个险。另外一点就是社会对老年人的过度宽容。
其实,从法律层面来讲,这种人绝对不是批评教育他就能改正的。毕竟,当他从这件事里面尝到甜头了,并且违法成本也不高,他就会一直做。
毕竟,有些人老了,什么面子、尊严啦,他就不在乎那么多了。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一般她做这种事都是为了子女。不然,这么大年纪了如果出事了,就是人家赔了钱没人照顾他也不会做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第四,那么我们该如何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呢?
其实在我看来单是教育老人是没有用的,必须将其子女一并教育。因为如果只是耽误老人自己的时间的话,他们也闲着没事,也无所谓。
但是,如果要带上他的子女一块儿批评教育,那她行事之前就要有顾虑了。毕竟,他老了,可以不顾忌脸面,而他的子女就不一定了。
另外,必须对这些有过“碰瓷”的人进行备案,如果以后在他们身上发生解释不清的交通事故时,要将这些她以前犯的罪过作为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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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161年-223年6月10日),字玄德,东汉末年幽州涿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州市)人,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三国时期蜀汉开国皇帝、政治家,史家又称他为先主。刘备少年时拜卢植为师,而后参与镇压黄巾起义。先后率军救援北海相孔融、徐州牧陶谦等。陶谦病亡后,将徐州让与刘备。刘备早年颠沛流离,备尝艰辛,投靠过多个诸侯。赤壁之战时,与孙权联盟击败曹操,趁势夺取荆州。而后进取益州。于章武元年(221年)在成都称帝,国号汉,史称蜀或蜀汉。《三国志》评刘备的机权干略不及曹操,但其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百折不挠,终成帝业。刘备也称自己做事“每与操反,事乃成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