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26日下午1点,21岁的跡见女子大学二年级学生猪野诗织将自行车放在崎玉县桶川站附近,准备搭乘电车前往大学。
但就在诗织刚刚停好自行车准备离去的时候,突然有人用刀子袭击了她。左胸与右腹部受伤的她最终因为失血过多而亡。而引发了这个案件的,正是诗织的男朋友——当时27岁的小松和人。
受害者猪野诗织
让我们先把时间拉回到二人相识的时候
1999年1月,小松和人在街机厅结实了诗织。当时的他并没有说出实际年龄与职业,而是谎称自己23岁,职业是汽车销售。但实际上小松和人是一名企业家。在东京消防厅做消防员的哥哥小松武史(当时32岁)的帮助下,小松和人避过了相关部门的监察,非法经营了七家风俗店。此外他的父亲也是一名公务员。
最初小松和人表现得谦和有礼,他也顺利吸引到了诗织。但两人才交往没多久,小松和人就开始显露出了异于常人的一面。他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大量携带现金,总会购买奢侈品送给诗织。但只要诗织表示拒绝,他就会立刻破口大骂,指责诗织为什么不肯接受自己的心意。
3月20日诗织第一次来到小松和人的公寓玩。就在她询问为什么公寓里会安装摄像头的时候,小松和人突然大吼了起来。他先是怒骂诗织居然敢质疑自己,然后一边使劲捶着墙壁,一边要求诗织偿还之前用于购买礼物的100万日元。他还威胁道,如果诗织还不起,就会把她丢进风俗店用身体抵债,诗织的父母也会因此而受到连累。这番话吓得诗织什么也不敢说了,只得继续与小松和人进行交往。
这天以后小松和人的行为变得越来越过激。他每隔30分钟就会给诗织打一个电话,要求对方报告现在正在做什么。如果诗织不接电话,他就会把电话打给对方的朋友或诗织自家的座机。
有一次打电话时,诗织说自己正在遛狗。但小松和人却立刻大骂诗织居然不来陪自己,而是宁肯把时间花在狗的身上。他还威胁道,自己要把诗织的狗一同杀死。
4月初,为了让小松和人厌恶自己,诗织一改往日的清纯模样,去烫了个非常显眼的发型。但她的朋友却把诗织烫头发的真正原因告诉给了小松和人,这个计划也因此而落败。
4月21日,小松和人突然要求诗织断绝和其他所有朋友的来往,并命令诗织亲手折断自己的手机。无奈之下,诗织只得照做,所有朋友的联系方式全部随着被折断的手机而消失了。
在强烈的精神折磨下,诗织开始逐渐崩溃。她准备好了遗书,并告诉身边的朋友自己可能会被杀。她还对朋友说,如果自己被杀了,凶手肯定是小松和人。
6月14日,忍无可忍的诗织终于在咖啡馆里向小松和人提出了分手。虽然之前她也多次提出分手,但弄到了诗织父亲公司联系方式的小松和人一直拿家人做威胁。只要诗织提出分手,小松和人就会威胁说要让诗织父亲失业,让诗织的两个弟弟没钱上学。
但是这一天,不管小松和人怎么威胁,诗织都坚持说一定要分手。见状,小松和人表示自己会去联系律师的,然后就离开了。当天晚上,一名自称律师的人给诗织打来电话。他表示,自己马上就要来诗织家与她“好好谈谈”。
很快,小松和人带着冒充成是公司上司的小松武史与冒充律师的柳直之(当时29岁)一起,来到了诗织的家中。见到父亲还没有回来,小松武史就对诗织母亲说:“这个人(用假名的小松和人)挪用了500万公款给你女儿买东西,所以你们有义务偿还其中的250万。而且目前他精神状况极不稳定,我们已经拿到了医院的诊断证明,你们必须显示出自己的诚意才行。”
诗织一边努力拖延时间,一边悄悄打开录音机录下了所有威胁的话语。就在这时,诗织父亲回来了。他愤怒地指责小松和人一行人只会趁着家里没有男人在的时候欺负妇孺,有本事就和自己一起去警察面前把话说个清楚。自觉心虚的小松和人只放了几句狠话后,就带着另外两人一起夹着尾巴溜走了。
但是,在回去的路上,感觉心有不甘的小松和人告诉另外两人,自己手里掌握了诗织的不雅照片,可以把这些照片给散出去。同时他还提议,可以把诗织拉来强行侮辱并拍摄录影带,并提出了500万日元的报酬,吸引柳直之来一起参与。
6月15日,诗织和母亲拿着前一天晚上录下的录音带找到了上尾警局。但警察却表示说,这个情况很难界定究竟是刑事还是民事案件,不方便干预民事案件的警方很难插手处理,而且诗织反正也占到便宜了,干脆得过且过算了。就这样,警方并没有认真对待诗织拼死录下的证据。
当天,小松武史联系上了自家其中一间风俗店的店主——久保田祥史(当时34岁)。他要求久保田祥史帮忙杀了诗织,对方也表示了同意。这天过后,诗织家里开始不断接到骚扰电话。而他们除了选择忍耐之外别无他法。因为警方根本不肯因此来帮忙处理。
7月13日,印有诗织照片和真实姓名的传单贴满了诗织家、诗织就读大学及邻近车站一带。上面写满了各种诽谤中伤的话语。此外,印有诗织照片、电话号码和挑逗话语的小卡片在东京都内各地被人派发。相似的内容也被人写到了网上。与此同时,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小松和人特意躲到了冲绳。
看到周围邻居拿来的诽谤传单,诗织的母亲再一次来到了上尾警局。但对方只是简单询问了几句,就打发母亲离开了。虽然之后诗织和母亲多次踏访警局,但对方却表示诗织应该快到学期考试了,还是等忙完了考试再来说吧。
7月下旬,诗织再一次来到上尾警局,报案称“凶手肯定就是小松和人”。但警察只是简单地进行了备案,并没有实际展开搜查。
8月下旬,800余封写满了诽谤话语的信件被寄到了诗织父亲公司。父亲拿着诽谤信找到警局,但对方却表示警察很忙,没空处理这些小事。
9月7日,上尾警局的警员们因为厌烦了越来越多的工作任务,私自将诗织的“报警”篡改成是“举报”。同时,他们还联系诗织母亲,要求母亲撤销报警。并欺骗母亲说,即使撤销了,也可以在之后再次报警(日本刑法规定,一旦撤销报警,就无法因为相同的原因再次报警)。
10月16日深夜,两辆放大音量的汽车停到诗织家门口,开始进行新一轮的骚扰。
10月26日案发当天,久保田祥史一早就守候在诗织家门口。中午诗织前往大学的时候,他在车站附近用刀子残忍地杀害了对方,并迅速逃跑了。
图为诗织的报警记录。
案发后,为了隐瞒自身渎职的作为,被设为搜查总部的上尾警署制作了全是谎言的调查报告。在之后举行的记者会上,他们告诉媒体诗织案发时的衣着打扮为“厚底松糕鞋”、“黑色迷你裙”和“名牌包包”,有意诱导媒体误认为诗织是个喜欢奢侈品的拜金女。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媒体一直在对“自作自受的拜金女”进行着冷嘲热讽。但诗织留下的遗书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警方选择性无视。
图为举行记者会时的上尾警局搜查总部负责人。
11月,诗织的朋友找到了《周刊Focus》的记者清水洁,告诉他诗织是“被小松和人与警察杀死的”。相信了朋友话语的记者开始独自进行调查。当月,他也在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但和主流媒体不同的是,文章中并没有嘲笑“自作自受的拜金女”,而是将矛头直指以小松和人为首的跟踪狂团体。
在这之后,记者清水洁一直冒死继续进行着调查。很快,他就揪出了小松和人是多家违法风俗店店主的事实。同时,他还找出了当天动手杀人的久保田祥史,以及共犯伊藤嘉孝(当时32岁)和川上聪(当时31岁)。记者通过特殊途径将这一讯息告诉给了警察,而警察这才开始正式展开行动。
12月19日,警方终于逮捕了久保田祥史。久保田祥史表示,之前是哥哥小松武史告诉他,小松和人被一个坏女人缠上了,所以希望他能帮忙解决了这个女人,自己也愿意提供1800万日元作为酬劳。于是,久保田祥史让川上聪帮忙开车逃亡,让伊藤嘉孝帮忙在诗织家附近蹲点负责联系。同时他还供述,之前与小松和人一起进入诗织家进行威胁的,就是小松武史和自己。
小松和人
12月20日,警方逮捕了小松武史、伊藤嘉孝和川上聪。而真凶小松和人却选择了逃亡。2000年1月16日,之前派发诽谤传单的人全部被警方逮捕。同时,警方也发布了小松和人的通缉令。另一边,记者清水洁追寻着小松和人的足迹,一路来到了北海道。
1月27日小松和人的遗体别人在北海道屈斜路湖找到。根据现场留下的遗书和尸检调查,可以判断他是于1999年12月27日在此处跳河自尽的。但是,遗书中只提到让自己的父母去保险公司领取死亡赔偿,没有提及丝毫对诗织及其家人的道歉。
图为相关新闻资料。图片中的男性是诗织的父亲。
一审开庭后,小松武史承认自己找人印刷并派发了千余张诽谤传单和信件。但他否认参与杀人。2000年10月,诗织父母要求以小松武史为首的被告赔偿相关慰问款项共计1亿1000万日元。同年12月,诗织父母对崎玉县警提起了国家诉讼赔偿请求。
2001年7月17日,一审判决主犯久保田祥史有期徒刑18年,从犯伊藤嘉孝有期徒刑15年。
2002年6月27日,一审判决负责开车的从犯川上聪有期徒刑15年。
2003年12月25日,一审判决主犯小松武史无期徒刑,他也立刻提起上诉。
2005年12月20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小松武史继续提出上诉。
2006年9月5日,小松武史在最高院的审判中表示放弃上诉,就此确定了无期徒刑的刑期。
民事诉讼方面:
2006年3月31日,一审判决犯人及其家属赔偿诗织父母共计1亿零250万日元的赔偿金。此外,虽然刑事诉讼仅认定了小松和人的损害名誉罪,没能认定他的杀人罪。但是在之后的民事诉讼中,法庭认为正是小松和人将其他犯人和受害者诗织联系在了一起,所以他也具有杀人的责任。
一审判决中还发生了一段小插曲。
进行公审时,旁听人突然指出审判长在公审过程中打起了瞌睡。这位审判长似乎常在法庭中睡着。2001年3月5日,一审法院更换了新的审判长,也将这位打瞌睡的调到了其他部门。值得一提的是,这位打瞌睡的审判长最终在2008年因跟踪骚扰其他法院女性员工,而遭到了逮捕。
对渎职警方进行刑事诉讼方面:
2000年1月,《周刊Focus》公开了崎玉县警上尾警局漏洞百出的办案体制,以及警方对诗织母亲提出的撤销报警的要求。3月7日,日本国会通报了这个案件,议员要求严格追查警方的渎职之罪。4月6日,崎玉县警召开记者招待会,承认“篡改报案记录”及“怠慢搜查”,并对相关警员做出了处分。
三名涉嫌篡改记录的警员——罢免职位
崎玉县警总部长——减薪10%,持续执行一个月
崎玉县警总部刑事部长——减薪5%,持续执行一个月
上尾警局局长——减薪10%,持续执行两个月
上尾警局刑事生活安全负责人——减薪10%,持续执行四个月
另一位上尾警局刑事生活安全负责人——减薪10%,持续执行一个月
9月7日,三名篡改报案记录的原警员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执行。
图为召开记者会时的场景。
国家诉讼赔偿请求方面:
2003年2月13日,崎玉县警总部长公开表示:受害者根本没有提供可以预见凶案发生的相关证据;三年前公开道歉指示接到了警视厅的指示;受害者家属是觉得从犯人手中要来的钱还不够,所以才来找晦气的等等。引发了各界的强烈谴责。
同年2月16日,地方法院在判决中承认了警方在调查诽谤传单时消极怠工,要求崎玉县警赔偿受害者家属550万日元,但同时也否定了这项调查与凶案的因果关系。之后,诗织父母和崎玉县警纷纷提起上诉。
2005年1月26日,东京高等法院宣布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双方再次提起上诉。
2006年8月30日,最高院宣布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直到最后,官方都没有承认警方在调查时的消极怠工与凶案的发生有着直接联系。
这个事件还有这样一段小插曲。
2000年10月7日,崎玉县警警司居住的公寓被人放火。这位警司就是当时受处理的其中一位上尾警局刑事生活安全负责人,也是间接给出了篡改报警记录指示的人。而放火的是曾负责调查本案的上尾警局刑警。当初,诗织前来报警时,这位刑警曾经认真地进行了记录,但最终还是左右不了其他警员消极怠工的态度。之后,在一件与本案完全无关的恐吓案件中,这位刑警被人诬陷成是嫌疑人。纵使最后洗清了嫌疑,他还是被调到了交通部门。心怀怨恨的他最终选择在警司公寓门口纵火。最终,他在服役期间选择了自杀。
2003年,看到这件纵火案的处理方式后,另一位对警方彻底失望的当地刑警也选择了自杀。受到本案的影响,日本于2000年11月24日设立了限制跟踪骚扰行为的相关法律。这项法律规定,可以对做出跟踪骚扰行为的嫌疑人做出六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此外,警方可以对嫌疑人出具警告书,如嫌疑人不遵守警告,可以由县级公安委员会出具禁止令。如嫌疑人继续拒绝遵守,则可以对其被判处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由于本案是警方以“不干预民事案件”为由消极怠工,所以有关部门在会议中指出,不应过于死板地遵守这项原则。不过在2009年,《周刊Zaiten》却指出部分警察因此而过度干预民事案件。看来两者的平衡还需继续进行调整。
让我们再来看看当地警方在这个案子里都做了些什么。
私自篡改遭受跟踪骚扰的受害者提出的报警记录。
不进行调查,最终间接导致了凶案的发生。
案件发生后,为了明哲保身,恶意诱导媒体认为受害人也有过错。
从受害者的日记里抽取出去游玩的段落,用来证明受害者就是个爱玩又不检点的人。
被周刊记者先一步找出了凶手的真实身份。
即使接到了记者提供的情报,仍旧表现得不紧不慢,没有第一时间逮捕凶手。
逮捕其中一部分凶手后,没有及时进行追捕,最终给了真凶自杀的时间。
即使国会公开了警局的各种恶劣行径,最终却只对其中几位警员进行了“小惩大诫”。
受害者家属提起诉讼后,公开表示“你们只是想要钱而已吧”。
从受害者提交的录音带里仅抽取正常对话部分,用于在法庭中作证的材料。
将调查凶案时收集到的材料用于对自身没有怠工渎职的辩护。
公开表示受害者的遗书根本不是遗书,而是“妄想的产物”。
在崎玉警方与凶手的“完美配合”下,一条或许本可以得到拯救的生命逝去了。而他们不仅不知悔改,还在之后的案情通报及庭审过程中,一次又一次地“亲手杀害”了受害者及其家属。他们彻底损害了一个花季少女的名誉,而真正应该遭受惩罚的人却只得到了减薪几个月的可笑处理。纵使日后成立了相应法规,仍旧有警方以“这是情侣间的打情骂俏”为由,无视隐藏在其背后的危险性。
最后一张图,十年后记者寻访诗织父母时拍下的照片。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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