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有用”和“有趣”
人们干一件事或从事某种活动,首先会问“这有什么用?”。但很少去想“这有什么趣?”。人生的很多事,总是在“有用”和“有趣”之间选择。当然,人生如果既有用,又有趣是再好不过了,但如果一时难以有用,选择有趣也不失为一种上策。有趣是把生命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人活到最后,有趣比有用更有意义。做一个有趣的人,比一切优秀都重要。
用世俗的眼光看世界,似乎只要有用,人就能生活的快乐幸福。当下的社会,人们都被“有用的强迫症”所绑架,崇尚一切以“有用”为标尺,有用宠之,无用弃之。人心变得浮躁动,社会变得功利。以“有用”为标准的人,信仰失落,活得除了钱什么都不剩。殊不知,文明的社会,有用是基础,追求有趣才是最终的标准。而社会的每个成员,只有相互信任,彼此友善,觉得生活有滋有味又有趣,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快乐。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无趣才是人生最大的敌人。
如果说“有用”是物质需求的话,那么“有趣”则是精神的补偿。当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的时候,有用就显得特别重要。有人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饥饿的人是没有音乐的耳朵的”。当生存问题出现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要用面包来填饱肚子而不是要玫瑰花来赏心悦目。有用就摆在有趣的前面。而当“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时,精神的需求就突出了,有趣就显得比有用重要。人最终是通过精神需求的满足而实现快乐的。快乐情绪的体验一定是精神层面的。只有蠢猪才会因吃饱了而满足觉得快乐,而人绝对是精神需求的满足才感到幸福。真正的幸福从来都是精神的。这是人与其它动物的不同。
如果说“有用”是肉体的满足的话,那么“有趣”则是心灵的慰藉。饿了吃一碗饭,这是有用,饱了听一首曲,则是有趣。冷了加一件衣,不管美丑只为保暖,是有用。但精挑细选一件晚礼服去参加一场心仪的舞会则是有趣。穿洁白的婚纱是有趣,但热了在家里只穿背心裤头是有用。平日里朝九晚五挤车赶船去上班是有用,但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则是有趣。囤一坛米是有用,藏一幅画则是有趣。文学、艺术、旅游、收藏等等都是因有趣而发生的。一般说来,生活中有用的事做起来都挺枯燥乏味,都比较被动,而有趣的事做起来都兴致所起,都相对主动。有趣的事做得越多就越快乐。而衡量一个人最后生活的怎么样,最高的标准是他的生活是否有趣。否则,不会有人说,有钱的人很多,但有钱有闲有趣的人则较少。有趣来自心灵,只有内心唤醒了对美的感知的人,才会变得有趣。一味追求实用只在乎外在利益的人很难生活的有趣。他们从来都是生活的奴隶。
如果说“有用”是表浅的相对层次较低的实惠的话,那么“有趣”则是深入的相对层次较高的格调。就人生的每个年龄段而言,“有用”和“有趣”也是有所侧重不同的。年轻的时候,要为人生奠定基础,要以追求“有用”为主。有了“有用”的资格才有可能去追求“有趣”的条件。而年老时,则应以生活的“有趣”为目标。一个人三十岁之前应以追求有用为主,四十岁以后则应追求有趣了,四十五岁后若还追求有用则变得无趣了,那时追求的有用,会成为一条毀坏你生活的鞭子。琴棋书画,读诗品茶,不实惠无用,但优雅有趣。提一壶洒、点一盏灯、看一场雪,那是闲情,沏一杯茶、听一首曲、赏一轮月,那是怡致。生活却因此而丰富多彩,生命却因此而丰盛优雅。
如果说“有用”是相对“俗”的追求的话,那么“有趣”则是相对“雅”的品味。无论多么俗的人,一定也有雅之处,无论多么雅的人,同样也有俗的地方。只是一个人是俗多一些,还是雅多一些,最后决定他是俗人还是雅人。但就人生整体而言,有用之用是实惠,无用之用是趣味。生活中太多的无用之事让我们的人生由俗变雅。有一段话说得特别好,做人应该有文人情怀、商人胸怀、哲人关怀。文人情怀让人保留一些可爱与纯洁。商人胸怀让人生拥有一些远见与务实。哲人关怀让人生坚持一些深刻与思考。人终究活的是精神的,唯有精神品味的提升才足以显得人生的优雅。
如果说“有用”都多少带有功利的话,那么“有趣”则始终是怡情的。有用功利,无用乃从容。生活中有用之事往往多少带有较强的功利性,比如,就阅读而言,若依照“有用”的标准,经典文学的阅读一定是多余的,“有用”的阅读应只限于为了应付考试读课本,或为了职场的周旋读《职场圣经》和《成功人士必读》等。但恰恰是文学的经典的阅读,奠定着人生的底色,孕育着人生的情趣,陶冶人生情操,对人生有着“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作用。纵观历史,那些当初毫无功利性的,不求有用只求有趣的艺术作品成为了艺术富库之中的珍品,源远流长。前些年炒得火热的黄公望的《富春山居图》当年是画给无用师的,原名叫着《无用师卷》,本只和朋友赏评,未曾想做他用。但正因为当初不曾有的功利性,为有趣让其无用之用传千古。艺术是为有趣而生的,如果艺术沾上了功利,那会变味。变味的艺术就不是艺术了。
一个人要做到有趣也是相当不容易的。有趣的人大多热爱自然和生活。有广泛的兴趣,有丰富的知识,有敏锐的感知力,有足够的鉴赏力,有独特的个性和主见,有快速的反应力,有乐于自嘲的幽默,有创新的欲望等等特点。这般说来,非一般人能成为有趣的人,只有心中始终充满爱的人才会真正变得有趣。
哲学家冯友兰先生,他将人生境界由低向高划分为四层,其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他说“觉字乃万妙之源,由觉产生的意义,构成了他的最高人生境界”。我以为,他论述的前两种境界近乎有用,而后两种境界则近乎有趣。关于意义的理解大都与“有用”渐行渐远,与“有趣”渐行渐近,而正因为如此,“有趣”也就成了迈向人生最高境界的通道。(文/阅读时间网读者·廖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