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野史说,在汉唐两个朝代,皇帝要求后宫里的女人统一穿“开裆裤”,虽然没有相关资料可以佐证这一说法,但却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历代帝王对自己后宫女人(简称宫女)的绝对占有:只要他愿意,上至后妃女官,下至杂役宫娥,随时随地都可以临幸,而不必有所顾及。正因为如此,问题就出现了,如果某宫女来了月经怎么办?难道随意让皇帝“闯红灯”?
当然不会,女子在月经期间可以拒绝皇帝的临幸,只是不能明着拒绝,否则将会触犯龙颜,招来杀身之祸。唐代著名诗人王建写过一首《宫词》诗:“御池水色春来好,处处分流白玉渠。密奏君王知入月,唤人相伴洗裙裾。”其中的“入月”就是指宫女来月经,她们通过“密奏”的方式委婉告知皇帝:我来好事了,您另找他人解决吧。
古代宫女“密奏入月”的办法很多,但归根究底,其实只有一种,那就是做记号。
汉朝宫女做记号的情形,《史记》有明确记载:“天子诸侯群妾,以次进御,有月事止不御,更不口说,以丹注面目为识,令女史见之。”用白话说就是,无论天子还是诸侯的大小嫔妃,都必须按顺序“排班儿”伺候大家共有的丈夫,哪个女子来了月经就不参加轮值了,不能直接说,而是用红颜色在脸上做标记,让主管的“女史见之”。这里没说皇帝直接看到哪个女子脸上有红色标记就取消临幸计划,而是由主管人员“密奏”。
在月经期间除了“以丹注面目”,还有戴戒指的做法,也是一种记号。《三余赘笔》记载,汉代的后妃宫女们在月经来潮或者怀有身孕的时候,往往会在手上戴一枚金戒指,提醒帝王在此期间不可同房。所以,金戒指也被称为“经戒之”,表明月经期间戒除性行为,是一种警示标志。如今的结婚戒指是否也有这样的功能,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关于是戴金戒指还是戴银戒指,是戴左手还是右手,还有一种说法,是说汉代的后宫女性每当来月经或者妊娠时就在左手戴一枚银戒指,如果被皇帝临幸了,则会赐给金指环,戴在右手,并由女史记下与皇帝同房的时日,以备日后确定怀孕时进行核对。如果这种说法有依据的话,那么,皇帝本人应该是清楚这些记号的。
比较确切的史料,比如《唐书》记载说:后宫佳丽在“进御君王”之前要结过女史的登记和安排,女史向每位宫女发放两种小环,一种是金的,一种是银的。如果哪位宫女有了身孕或者正处于月经期,不能行房,不必明说,只要把金指环套在左手上就可以了,作为“禁戒”的信号,女史见到就不安排她侍寝了。平常,宫女们则把银环戴在右手。
到了五代时候,由于各地小朝廷林立,家家都有自己的规矩,宫女来月经所做标记亦五花八门,有的是在手臂上系根红绳,有的则在腰间系根红绸带,有身份地位的宫女则在居室门外挂上不同颜色的灯笼,凡此等等,意在提示皇帝注意别闯红灯。
宋代及明清两朝,宫女来月经好像不再需要做记号了,而是直接告知主管女官记录在案即可,金戒指已经蜕化为纯粹的妆饰。这种变化跟后宫管理制度的日趋完善和皇权受到一定制约有直接关系。比如唐代至玄宗以后,后宫几乎没有立过皇后,正宫一直虚位,内廷自然乱成一锅粥。而宋代,皇后开始有了国母的尊称,地位逐渐有所提升,撇开孝道不说,身为婆婆的皇太后,有的时候也得维护皇后管理后宫的权威。在明代,皇帝受到的制约则更多,这里就不再啰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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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161年-223年6月10日),字玄德,东汉末年幽州涿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州市)人,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三国时期蜀汉开国皇帝、政治家,史家又称他为先主。刘备少年时拜卢植为师,而后参与镇压黄巾起义。先后率军救援北海相孔融、徐州牧陶谦等。陶谦病亡后,将徐州让与刘备。刘备早年颠沛流离,备尝艰辛,投靠过多个诸侯。赤壁之战时,与孙权联盟击败曹操,趁势夺取荆州。而后进取益州。于章武元年(221年)在成都称帝,国号汉,史称蜀或蜀汉。《三国志》评刘备的机权干略不及曹操,但其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百折不挠,终成帝业。刘备也称自己做事“每与操反,事乃成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