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国从王朝的兴衰入手,去研究整个中国古代的历史,也就是1840年鸦片战争之前的历史。不难发现在中国的历史上有着一个极其特殊的王朝也就是元朝,因为他的上层统治者是蒙古族的贵族。因此在整个国家的生活习俗和文化传承方面,就和以往的王朝不同,因为他带有了极大的少数民族色彩,但是不得不提的是,元朝的成立结束了自唐朝灭亡之后中华大地上战争不断、各自为政的分裂格局局面。体积庞大的元朝国祚不到百年,便轰然倒地,这与汉朝、唐朝的存续时间不可同日而语。
中国的每个朝代在建立之后,都会积极编撰之前朝代的史书,希望能够从中吸取到一定的经验教训,从而更好的维系本朝的统治。汉族人一直带有的排外思想,使得后世的朝代在总结元朝覆灭的经验时。就会自觉不自觉的加上因为其是少数民族,所以思想落后,统治残暴,加速了其统治朝代的灭亡。我认为,这种观点是值得探讨的!
许多人都以为,在蒙古族执政期间,实行暴虐的统治方针,刻意打压汉人。将当时社会上的人分为三六九等,不少人还举出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以及在元顺帝时期,有大臣建议杀尽汉人百家姓中占比最大的“五大姓”的例子来证明自己的观点。笔者以为,这些观点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我们不妨对这种观点进行一定的分析。
当年,蒙古军队参与到金国与宋朝的战役中,根据史书记载,蒙古族的军队确实杀了不少手无寸铁的平民。但是这些平民中女真人也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同时,当时的汉族地方实力派也参与其中,也就是说,这些平民的死亡,不仅仅蒙古人有责任,我们汉族人的自相残杀也不容忽视。这种现象也反映了当时很多汉族人的劣根性。
随着战事的不断加剧,进入蒙古上层的贵族官员的素质也越来越高,他们也在逐渐调整对于汉人的策略。其中以忽必烈为代表的改变是最为明显的,在忽必烈成为皇帝之前,他执掌的华北地区就采取了与汉人友好的策略。他制订了一系列的军队管理方法,其中就包括禁止军队对平民进行骚扰,同时,他还积极恢复因战争而被破坏的汉人经济,争取安定民心,给汉人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为了更好的执行这个政策,他选任良贤,主持地方大局。同时积极和地方乡绅合作,从基层建设入手,让这些居无定所的人民依附在土地上去闯找更多的价值。同时这种做法也让元朝的统治更加稳固。
随着元朝疆域版图的扩展,南方的中下游地区也成为了他们的土地。而长江流域一直以来都是农业生产的重地,军队建设的速度跟不上元朝军队版图扩展的速度,当时不少文臣就积极进谏,希望蒙古军队能够改变自己的作风,减少嗜杀。最有名的一个例子就是,蒙古大军在攻克襄阳城时,大汉折损。他留下遗愿,要让整个襄阳城的人为他自己陪葬。可后来忽必烈在攻克襄阳城后却下令禁止屠杀百姓。这个结果的发生出了吕文焕当时主动投降,避免了更多的蒙古人死亡外。还有就是忽必烈在对于不断扩大的国家治理过程中,找到了一个正确的方法去安定民心,维护自己的统治。
再回到前文中有人提到的“四等人”制度。这个在元朝时期的体现多在司法方面,偏袒蒙古人与色目人。可是如果将这个“四等人”制度放大到整个社会来看,去判定元朝暴虐,这明显是不符合逻辑的。
最后一点就是元朝的军队强大带来了元朝的版图强大。但是对于元朝的版图掌管却大部分是汉人武装,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达鲁花赤”官印。
县官不如现管,汉族人听过担任主管工作,取得了很多地方的实际控制权。正如组织学家马奇所说的那样。对于一个政策,只有好的执行才能够将其延续下去。而每个好的执行,必定是在分析了具体环境之后所做的决定。这个决定带有主观的理解,也带有客观环境的限制。所以即使“达鲁花赤”不尽人意,但是他的意志力会得到削弱。所以我们在研究元朝是否暴虐,要结合当时的历史实情来贯彻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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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161年-223年6月10日),字玄德,东汉末年幽州涿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州市)人,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三国时期蜀汉开国皇帝、政治家,史家又称他为先主。刘备少年时拜卢植为师,而后参与镇压黄巾起义。先后率军救援北海相孔融、徐州牧陶谦等。陶谦病亡后,将徐州让与刘备。刘备早年颠沛流离,备尝艰辛,投靠过多个诸侯。赤壁之战时,与孙权联盟击败曹操,趁势夺取荆州。而后进取益州。于章武元年(221年)在成都称帝,国号汉,史称蜀或蜀汉。《三国志》评刘备的机权干略不及曹操,但其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百折不挠,终成帝业。刘备也称自己做事“每与操反,事乃成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