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官员由竞赛规程指派,同时在其他三名比赛裁判中的任何一名不能担任执法工作时上场替补。比赛开始前,组委会一定要明确在裁判员不能继续担任临场工作的情况下,应由第四官员担任比赛的裁判员,还是由第一助理裁判员担任裁判员,而第四官员担任助理裁判员。
根据裁判员的要求,负责赛前、赛中和赛后的赛场管理,负责比赛中的换人,负责比赛换球,如果比赛中需要更换比赛球,则必须征得裁判员的同意后,方可使用备用球,负责检查替补队员入场前的装备,如发现上场的替补队员装备不符合竞赛规则的要求,应告知裁判员。
第四官员应在整场比赛中协助裁判员进行工作。他必须向裁判员指正被误给警告的队员或已经被警告了第二次的队员而并未将其罚令出场,以及发生在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视野以外的暴力行为。
如上所述,因为裁判的疏忽,导致了已经被换下场的球员继续上场比赛并进球,这已经不是属于误判的范畴,而是对比赛规则的违犯。输球的一方可以上诉,甚至可以要求重赛。当然,类似的情况在世界足坛范围内,实属罕见,但因为裁判而到违犯其他足球规则,进而重赛的却不少:2005年夏天,在德国世界杯预选赛亚洲区附加赛第一回合比赛中,乌兹别克斯坦在主场1比0领先巴林时,获得点球机会,主罚队员德帕罗夫虽然将球罚进了球门,但主裁判吉田寿光却认为乌队球员提前进了禁区,判进球无效。这种情况下本应让乌队重罚点球,但主裁不仅剥夺了乌队的点球机会,而且给了巴林队一个任意球。乌足协赛后提起申诉,要求判定乌队以3-0获胜。 国际足联拒绝了乌足协的申诉,作出重赛的决定。
相关阅读:
|
|
|
|
|
|
|
|
|
|
文章标签:
刘备(161年-223年6月10日),字玄德,东汉末年幽州涿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州市)人,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三国时期蜀汉开国皇帝、政治家,史家又称他为先主。刘备少年时拜卢植为师,而后参与镇压黄巾起义。先后率军救援北海相孔融、徐州牧陶谦等。陶谦病亡后,将徐州让与刘备。刘备早年颠沛流离,备尝艰辛,投靠过多个诸侯。赤壁之战时,与孙权联盟击败曹操,趁势夺取荆州。而后进取益州。于章武元年(221年)在成都称帝,国号汉,史称蜀或蜀汉。《三国志》评刘备的机权干略不及曹操,但其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百折不挠,终成帝业。刘备也称自己做事“每与操反,事乃成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