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桥震门事件,在2013年曝出的桥震门之后,成都九眼桥成为了一众男人最想去的地方,在桥震门事件中一个成都女子竟然在路边将一个过路男子按倒脱掉裤子并发生了性关系,桥震门曝光之后相传每天晚上都有人在九眼桥等待那个“女子”,下面让我们去看看成都桥震门事件的详情吧。
成都桥震门事件:2013年2月28日,一条“威猛的成都女子,大街上‘强奸’男子”的微博走红网络。博主称在成都九眼桥看到一猛女,估计是醉酒,将路边一过路男子按倒后脱掉裤子,猛的坐了上去。男子在反抗了一阵后最终屈服,女子强暴后脸红红地提上裤子,沿着九眼桥横穿马路离开。
成都桥震门事件的影响:这对男女在成都九眼桥当众做爱,尺度惊人,实在令人咋舌。对着这么多人做爱,难道他们不害羞和尴尬吗?难道真的是喝醉酒了吗?就算是喝醉酒,应该还有知觉吧,不可能如此猴急,在成都九眼桥上做吧?实在令人费解。深受广大网友关注的”成都九眼桥事件“发生后,武侯分局高度重视,武侯警方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桥震门相关事件:2015年8月5日2点39分,微博网友“洪琬童造型_米米”曝光了一段27秒的不雅视频。九眼桥再次向世人证明,这里依然充满激情,值得向往,永远精彩。 一个你值得来的地方。这里有酒吧,有餐饮,还有很多门事件。这次的事件暂且叫它为河边门之桥震。
桥震门事件能算强奸罪吗?由于我国法律上没有对于女性强奸男性的规定,所以不能定罪。但是这样的问题已经引起法学家们的关注,估计以后会考虑在刑法上加上女性强奸罪这一条得,在没有这项罪名之前,一般以流氓罪提起公诉。
流氓罪的规定比较笼统,在实际执法中难以界定,把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定为流氓罪的随意性很大,而刑罚幅度过宽也容易造成量刑时畸轻畸重的弊病,这一名副其实的“口袋罪”影响到执法的严肃性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相悖。因此1997年修订的刑法将原流氓罪取消,而将其分解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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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161年-223年6月10日),字玄德,东汉末年幽州涿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州市)人,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三国时期蜀汉开国皇帝、政治家,史家又称他为先主。刘备少年时拜卢植为师,而后参与镇压黄巾起义。先后率军救援北海相孔融、徐州牧陶谦等。陶谦病亡后,将徐州让与刘备。刘备早年颠沛流离,备尝艰辛,投靠过多个诸侯。赤壁之战时,与孙权联盟击败曹操,趁势夺取荆州。而后进取益州。于章武元年(221年)在成都称帝,国号汉,史称蜀或蜀汉。《三国志》评刘备的机权干略不及曹操,但其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百折不挠,终成帝业。刘备也称自己做事“每与操反,事乃成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