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傻眼的法律知识
开卷有益,包括朋友圈。朋友圈似万花筒,有你的亲朋好友,可能是青少年,也可能是中老年,每一个阶段的人都在关注什么?同时,里面会有各种职业的人,或者工人农民,或者人民教师,法律顾问,每一种职业的人都喜欢吃什么菜?只要不全是晒晒晒,比比比,你会从中看到不一样的世界观,学到不一样的知识。
今天早上我抽空扫了一下朋友圈,被一个提问和分享吸引了眼球——《父母的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比较省钱?》,这一条分享来自一位法律专业的朋友。恕我孤陋寡闻,我现在还是租住,父母是农村人,在城里没有房产,甚至对于首套、二套的政策也没有过多关心;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要不是自己亲身要办理这些事情,不明就里的人应该也是大多数。像我,这一看就傻眼了——父母的房子给自己的孩子还要钱?!
说到房子,就要提到住房面积,居住年限,首套、二套,或者多套,每一种情况都有何规定?都说父母的房子到最后还不是你的么?那到底是从赠予、继承还是买卖的方式得来?慢慢读下去,专业人士总结出来的建议是:可优选买卖,不去考虑交易的价款,反正都是你们家的钱,过程中要交一些登记费、交易费之类的费用,但此方法可能是三种方式里交易费用最低的;其次可以选择继承,只是程序反锁些;赠予这种方式大家知道就好了。
不管实际操作中小伙伴会用哪种法式,这个建设性的结论有没有让你目瞪口呆?相信大家最近也都读到过一篇文章,题目是《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答案最终是否定的,学过《继承法》的小伙伴理解起来就不会太难。所以,我忽然感到了主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的必要性。
接着看下一条分享,是关于用人单位约定劳动者违约金的。这是和每一位劳动者息息相关且一定不陌生的话题。特别是在毕业季应届生签三方协议的时候,这个问题会被反复提及。
作为应届生,即将成为社会的一名劳动者,要为自己谋一份此生合意的职业(一开始都想着一辈子),总有种要你在茫茫麦田里摘下最大麦穗的感觉。只是这里拿到了offer,签了协议还可以反悔,但用人单位会收取你相应的违约金。而能够肯定的是,有不少人交过违约金,其中还包括我的高中班主任老师——他曾骄傲地向我们讲述他帮儿子交违约金奔向美好未来的故事。
实际是怎样的呢?在劳动合同中,除专项培训费和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两项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其中有诸多原因,原因之一就像买东西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一样,劳动者享有择业自主权,你有听说过吗?
我是个愚笨的人,看完这两条分享,心中颇有感触,谨以文此献给和我一样的法律白痴,生活与法,密不可分,千万不能光顾傻眼,适度了解,让自己生活得更明白。(文/阅读时间作者·散漫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