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金粉世家》原著,冷清秋的表现,彻底颠覆了我的印象。仅谈剧情初期的冷清秋,以往印象中,她如天上清冷仙子,不食人间烟火。
如今再看,也不过是凡尘俗子,只不过比凡夫俗子多了一丝矫情,她一样虚荣,一样贪慕荣华,她嫁给金燕西也根本不是因为爱情。
当初看《金粉世家》,是在上学时候,看的是电视剧,看得断断续续,大约电视剧里美化了冷清秋。那时对冷清秋的印象,是一个美丽,清高,雅致,不媚俗,满腹才华的女子。
正如她一出场时的样子:
只见那女子挽着如意双髻,髻发里面,盘着一根鹅黄绒绳,越发显得发光可鉴。身上穿着一套青色的衣裙,用细条白辫周身来滚了。项脖上披着一条西湖水色的蒙头纱,被风吹得翩翩飞舞。
只见那雪白的面孔上,微微放出红色,疏疏的一道黑刘海披到眉尖,配着一双灵活的眼睛,一望而知,是个玉雪聪明的女郎。
印象中的冷清秋,素静雅致,所以见惯倚红偎翠的金燕西对她一见生情。
如今再看《金粉世家》原著,冷清秋的形象天翻地覆。
金燕西为了追求冷清秋,把冷清秋隔壁的院子租了下来,又借机给冷清秋送礼物。
对待礼物的态度,就显出了冷清秋的廉价。
金燕西租下了冷家隔壁的大院,作为初邻,有送些礼物的习俗。
金燕西送了冷家一些糕点,冷妈回了金燕西一些刺绣。
本来若是正常邻里之间,这个礼仪就到此为止了,以后正常交往就是了。
但是,金燕西可是心怀鬼胎来的,哪甘心就此罢手,慢慢熬时间,就又送了一些贵重的绸缎,理由是作为刺绣的回礼。
冷太太开始时是觉得不合适的,说:“我们本来就是送的礼,若是接受了这份礼,再去回礼,何时是个尽头呢?”
冷清秋说:“那就不要了吧!”
从对话开头来说,冷清秋和母亲还保持着理性,觉得就这样接受礼物是不合适的,按理是要还回去的。
但是,冷太太又说:“你不是看见人家穿一件藕色旗袍,说是十分好看吗?我想就留下这件料子,给你做一件长衫吧,要说和你买这个,我是没有那些闲钱。现在有现成在这里,把它退回人家,你心里又要暗念几天了。”
知女莫如母,冷太太可是很了解这个女儿的,可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清高自重,无欲无求。
嘴里喊着还回去,心里又十分念叨,与其这样,还不如趁机装傻留下来算了。
果然,冷清秋也是口不对心,早就眼巴巴等着这句话了,说:“下周同学结婚,我就用这个做身衣服,去吃喜酒吧!”
果然女儿要富养,不然,这见财眼开的小市民气息,一下子就把冷清秋那高冷女神气息打落尘埃。
既然确定留下,冷太太就开始思考,留下哪一件,冷清秋说:“最好两样都留下,我觉得就算两样全留下,也不为多……”
最终,冷清秋和冷太太达成一致,两样绸料都留下!
从理性上的拒绝,到贪婪占到上风,冷清秋母女矫情做作的样子,像猴子一样可笑。
若是本身就是见财眼开的俗人,也就罢了,冷清秋顶着一张清冷淡雅的面孔,如此急不可耐的样子实在颠覆了我的印象。
不要说在民国时候,就是当今时代,陌生男子送的礼物,100个女人中,心动的有八九成,最终能接受的不过三两成成。而这两三成里面,要么仅留下部分,要么想办法回礼,算是礼尚往来。
像冷清秋这样不断蹩脚理由说服自己,然后照单全收又不想回礼的,十成难有一两成。
总的来说,我印象中的冷清秋,清高自重,是十成里难得不会轻易为外物动心的那一两成中的女子。
万不料她竟是贪婪且矫情的一两成中的女子。
我总觉得,一个稍微有点节操的女子,是不会轻易接受陌生男人的礼物的,尤其是礼物有些贵重的情况下。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接受了礼物,又没有等值的东西还礼,有没有想过将来要付出什么呢?
几匹绸料而已,对金燕西而言,不过九牛一毛,而冷清秋却心都几乎跳了出来。
刘姥姥进大观园时对贾母说:“您老拔一根汗毛,比我大腿还粗呢!”
冷清秋也是同刘姥姥一样的心理,金燕西随意送的一点小礼物,冷清秋就像没见过世面的刘姥姥一样,激动得不知所以。
冷清秋面对一点俗物的急不可耐,衬托得她自己俗不可耐,一出场时的出尘灵动之气,荡然无存!
冷清秋因为鞋子不够时髦而不自在,降低了自身的档次
我原以为冷清秋是个孤芳自赏,自立自强,不在意世俗眼光的奇女子。
虽然,身家清贫,但满腹诗书,她是高贵的,不需要俗物来衬托自己,能欣赏到她才华人,能懂她的清高自重的人,才配做她的朋友。
而冷清秋竟也是个追求时髦的女子,追求时髦当然没有错,但是当她和金燕西一起,因为鞋子不够时髦而耿耿于怀,坐立不安时,她的段位一下子就表露无遗。
冷清秋上了金燕西的豪车,金燕西不由自主地观察她,冷清秋已经穿上了漂亮的长衫,但是却穿着一双绛色绸子的平底鞋,而且还是七成新,感觉有些美中不足。
且看冷清秋的表现:
原文:燕西坐在车上,他由清秋的鞋子上,不觉想到糊涂了,只管看。清秋先是自己低了头,不曾知道。及至偶然一抬头,见燕西的脸,看着自己的鞋子,自己明知鞋子太不高明了,于是把脚相叠着,向里缩了一缩。
冷清秋察觉到金燕西的目光,为自己的鞋子不够时髦而觉得羞耻。
我实在不觉得她虽然家里条件不好,但不偷不抢,鞋子不够时髦有什么丢人的?
反而她这种把脚搭在另一只脚上,又缩回去的心虚表现,显出了她虚荣的一面。
一个人的层次既要看她到达什么高度,又要看她关注什么。
我印象中的冷清秋,哪怕布衣荆钗,也掩盖不了她的清冷若仙,遗世而独立,金燕西这种花花公子,只配仰望。
不料,结果反了过来,金燕西虽然身份极高,但也不过是一个喜新厌旧,不学无术,猎艳心喜的公子哥。
他固然把冷清秋当可口的猎物追逐,冷清秋若真的凛然不可侵犯,那么,自惭形秽,坐立不安的该是金燕西才对。
而冷清秋竟然因为自己的鞋子不够时髦而坐立不安,遮遮掩掩,她的档次一下子就降了下来。
原来她的才华,她的品行,并不能给她带来底气。
她和凡俗女子一样,在意的是她的衣着是否时髦。原来也不过是一个着眼外物的俗世女子,与常人并无不同。
冷清秋接受金燕西,却不是因为爱情,只是贪慕荣华
冷清秋生日的时候,金燕西送了她一串贵重的珠圈,价值上千元。冷清秋欲退不退的,就留下了,本来嘛,那么多东西都留下了,也不差这一样了。
她本就是冰雪聪明的女子,金燕西表示的这么明显,她心里自然也明白。
既然心里明白,又收下礼物,心底自然是对金燕西没有拒绝的。
在金燕西邀请她去他家里时,冷清秋自然也就顺水推舟地去了。
冷清秋想着,金家是阔人家,到底阔到怎么一个样子,我倒要去看看。先还怕母亲不答应,后来母亲答应了,很是欢喜。立刻就开箱子,找衣裳换。燕西送的那串珠圈,因为清秋舍不得退回去,一天挨一天,模模糊糊,就这样收下了…这次正好带上
见识完金家,冷清秋对金家满意至极,对她母亲说:“金家那房子实在好,排场也实在足。由外面到上房里去,倒要经过三道门房。各房子里家具,都配成一色的。地下的地毯,有一寸来厚。”
既然冷清秋心底满意,金燕西的动作也就可以加快了,果然再次约冷清秋的时候,就摸出一枚金灿灿的戒指,戴在了冷清秋手上。
冷清秋开始时是有些抵抗的,当然抵抗很无力,更多的不是矜持,而是以退为进,逼金燕西保证,他有能力突破门第障碍。
在金燕西做出保证之后,冷清秋就接受了戒指,也就等于同金燕西有了婚约。
如果说后来冷清秋和金燕西日久生情,有了真情。那么在冷清秋认识金燕西,直到接受金燕西的戒指,这个过程,我从未在原著中看到冷清秋对金燕西有任何思念的表现,也就是说,冷清秋并没有多爱金燕西。
冷清秋甚至和金燕西此时都没见几面,话也没说几句,一直以来,都是金燕西相中冷清秋,送她几件礼物,仅此而已。
如此莫名其妙接受金燕西的戒指,与其说冷清秋爱金燕西,不如说冷清秋爱上了金燕西能带给她的荣华!
结语
所以说,冷清秋和金燕西的爱情,只不过是一层外衣而已,因为金燕西,冷清秋得到了漂亮的衣裳,时髦的鞋子,昂贵的珠圈,坐上了豪华的汽车,见识了豪宅和排场,这就是他们之间爱情的所有了。
所以,金燕西找准机会,送她戒指,冷清秋没考虑别的,也不管这个男人自己并不熟悉,不熟悉他的品行,不在意他的才华,不在意他的过往。
只在意一点,自己和他身份相差太大,金燕西有没有能力突破障碍。
在金燕西保证了以后,她就把戒指攥到了手中,同意了金燕西的婚约。
我当初的印象,是权贵公子和寒门才女,情深义重,反抗门第约束,破除包办婚姻,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只是最终金燕西变了心,才酿成悲剧。
如今再看,却分明是一个花花公子的猎艳之旅,一个灰姑娘贪慕荣华,一心飞高枝的故事。
可惜冷清秋一个绝色才女,贪慕一时荣华,落得半生凄凉,可怜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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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161年-223年6月10日),字玄德,东汉末年幽州涿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州市)人,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三国时期蜀汉开国皇帝、政治家,史家又称他为先主。刘备少年时拜卢植为师,而后参与镇压黄巾起义。先后率军救援北海相孔融、徐州牧陶谦等。陶谦病亡后,将徐州让与刘备。刘备早年颠沛流离,备尝艰辛,投靠过多个诸侯。赤壁之战时,与孙权联盟击败曹操,趁势夺取荆州。而后进取益州。于章武元年(221年)在成都称帝,国号汉,史称蜀或蜀汉。《三国志》评刘备的机权干略不及曹操,但其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百折不挠,终成帝业。刘备也称自己做事“每与操反,事乃成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