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地震频发。一旦发生地震,皇帝不管多忙,都要做三件事。
第一件事是发布罪己诏。
公元前70年6月1日,河南以东发生异常大地震,“杀六千余人”。汉宣帝刘询为此下了道罪己诏。
汉宣帝在罪己诏中说:“朕承洪业,奉宗庙,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坏祖宗庙,朕甚惧焉。”
1679年9月2日中午,北京附近发生一场震级为8级的大地震。《康熙起居注》中记载“京城倒坏城堞、衙署、民房,死伤人民甚众。”
地震发生后,康熙皇帝赶紧发布一份罪己诏,将罪责揽在自己身上,进行深刻反思和检讨。他说:“地忽大震,皆因朕功不德,政治未协,大小臣工弗能恪共职业,以致阴阳不和,灾异示儆。”
地震发生后,皇帝为何要下罪己诏呢?这是因为,古代人不懂发生地震的科学原理,只好将发生地震当做上天对执政者的警示和惩罚。为此,董仲舒提出“天谴论”,称“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按照这种“天谴论”理论,发生了包括地震在内的自然灾难后,皇帝要首先检讨自己的德行,主动承担责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碰巧最近做了亏心事,赶紧趁此机会进行纠正。
无论如何,皇帝下罪己诏虽然总体上形式大于内容,但对安抚灾民情绪还是相当有用,值得肯定。
第二件事是抗震救灾。
如果说,皇帝下罪己诏不免有些“虚”,那么接下来的抗震救灾,给灾民以物质、经济的具体帮助,就很实在了,也很受灾民欢迎。
在古代,最普遍的抗震救灾办法是给灾民免税,即“免租赋”。
公元前49年,汉元帝刘奭刚刚继位当皇帝,就发生地震了。历史上对刘奭的评价不高,称他宠信宦官,导致皇权式微,朝政混乱不堪,强大的西汉在他手里走上衰落之路。不过,刘奭在地震发生后,还是下诏,让各地郡国善待灾民,不要收租收税。不仅如此,他还将国有林地租给灾民,不收租金,让他们开展生产自救。
公元734年3月23日,秦州发生大地震,导致4000多人遇难。唐玄宗李隆基在第一时间派出朝廷官员,前去震区慰问。他下令:有遇难者的灾民,免除一年徭役。一家死三人以上的灾民,免除二年徭役。
“免租赋”之外,皇帝还会积极赈灾,给灾民发放生活费用。
公元1038年1月,北宋都城开封及其附近发生大地震,导致32306人遇难。著名的好皇帝宋仁宗赵祯给遇难者家属发放抚恤金,“军民死伤者,皆赐有差”
康熙在大地震发生后,迅速拨款赈灾,“散赈乡村穷民九百四十一户,户各白金一两。”此外,还开设粥厂,发放“仓库银米赈济”。
值得一提的是,自唐宋以后,民间力量开始在抗震救灾中发挥作用了。特别是明清时期,不管是官员还是富商,都主动捐款赈灾,救助灾民生活,“阖省大小各官,捐银与在城贫民盖房。”
第三件事是大赦天下。
按照《周礼》的规定,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灾民为饥寒所迫,容易触犯法律,在执法时要适当宽缓,以示哀矜之意。因此,古代出现了地震,皇帝往往大赦天下。
公元前70年那场大地震中,汉宣帝刘询在发布罪己诏的同时,还下令“大赦天下”,“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
公元 633年10月,唐朝都城长安发生地震。唐太宗李世民很自觉地降低伙食标准,还赦免释放了一部分罪行轻微的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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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161年-223年6月10日),字玄德,东汉末年幽州涿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州市)人,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三国时期蜀汉开国皇帝、政治家,史家又称他为先主。刘备少年时拜卢植为师,而后参与镇压黄巾起义。先后率军救援北海相孔融、徐州牧陶谦等。陶谦病亡后,将徐州让与刘备。刘备早年颠沛流离,备尝艰辛,投靠过多个诸侯。赤壁之战时,与孙权联盟击败曹操,趁势夺取荆州。而后进取益州。于章武元年(221年)在成都称帝,国号汉,史称蜀或蜀汉。《三国志》评刘备的机权干略不及曹操,但其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百折不挠,终成帝业。刘备也称自己做事“每与操反,事乃成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