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国时期,随着旧时代的结束,新思潮的洗礼,无数青年男女以自由恋爱为最高追求,打破家庭包办婚姻的束缚,去寻求自己的爱情,也因此涌现了许多才子佳人的故事。
然而,那时候的年轻人们,虽然热情奔放,却容易冲动上头,做事不计后果,因此并非每对“自由恋爱”的男女都能修得善果。比如诗人徐志摩与名媛陆小曼的婚姻,便是如此。
和许多传统家庭一样,徐志摩“受命于父母”,娶了结发妻子张幼仪。可惜张并非徐志摩心目中的爱人,不久后就离家求学,并结识了才女林徽因。为追求林,徐志摩狠下心跟有孕在身的张幼仪提出离婚,张幼仪见徐无情,亦决然应允。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林徽因最终并未选择徐志摩,而嫁给了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徐志摩为此深受打击。然而,不久后徐志摩又遇见了他生命中的另一个女人,陆小曼。
陆小曼的丈夫,王庚,与徐志摩同是梁启超门下弟子,两人常有往来。王庚时任国民党陆军少将,哈尔滨警察厅厅长,因为工作繁忙,疏于照顾妻子。而刚好陆小曼也不是笃信三从四德的妇女,虽已为人妇,却还在寻求自己的白马王子。于是乎,徐陆二人一拍即合,堕入了爱河之中。
王庚虽对陆小曼没有无微不至的照顾,但却深爱着他的妻子。见妻子爱上朋友,挽回无望后,他心灰意冷,同意离婚,成全徐志摩和陆小曼。尽管如此,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婚姻还是遭到了陆家的强烈反对。由于后来徐志摩请到了胡适为其说情,碍于胡适面子,陆小曼的母亲才肯松口,但要徐志摩必须答应三个条件:
一、结婚费用自理;二、结婚后安分守己过日子;三、必须请梁启超做证婚人。
这前两个条件容易做到,但第三点却是难上加难。梁启超向来对婚姻中的贞洁观念极为看重,从一开始就对徐志摩当小三、挖兄弟墙脚一事非常不齿。但又考虑到是他自己的儿子娶走了林徽因才导致此事发生,梁启超心中亦有愧疚,于是勉强答应了当这个证婚人。
在婚礼之上,梁启超丝毫不给新人面子,说了一段证婚词,痛斥徐志摩和陆小曼两人。尤其是说他二人“把婚姻当作是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不高兴可以离,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一言,更是让徐陆二人羞得满脸通红。
梁启超本想长篇大论,好好骂醒徐志摩,但碍于众多嘉宾的面子,也不好说的太过,最后只说:“希望是你们两个人这辈子最后一次结婚!”便拂袖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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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161年-223年6月10日),字玄德,东汉末年幽州涿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州市)人,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三国时期蜀汉开国皇帝、政治家,史家又称他为先主。刘备少年时拜卢植为师,而后参与镇压黄巾起义。先后率军救援北海相孔融、徐州牧陶谦等。陶谦病亡后,将徐州让与刘备。刘备早年颠沛流离,备尝艰辛,投靠过多个诸侯。赤壁之战时,与孙权联盟击败曹操,趁势夺取荆州。而后进取益州。于章武元年(221年)在成都称帝,国号汉,史称蜀或蜀汉。《三国志》评刘备的机权干略不及曹操,但其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百折不挠,终成帝业。刘备也称自己做事“每与操反,事乃成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