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不爱江山爱美人”,人们第一时间会想到温莎公爵与辛普森夫人之间的故事,因为温莎公爵因美人放弃江山的壮举轰动了20世纪。其实,“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真正出处并不是温莎公爵,而是源自我国明朝的一位王爷。
从古至今的中华文坛,可以说是星耀天空,其中的诗词佳句更是不胜枚举,只是,由于作品量太多,人们往往只会记诵起其中的一两句,至于原始出处常被人忽视。比如,我们常说的“不爱江山爱美人”一句,相信许多小伙伴就了解它所指何人?
这句诗出自《题桃花扇传奇》一诗,《桃》诗是明朝一位名叫陈于王的武官在看完孔尚任的《桃花扇传奇》后的感愤之作,其诗曰:
玉树歌残迹已陈,南朝宫殿柳条新。
福王少小风流惯,不爱江山爱美人。
诗中的福王是明朝历史上最著名的王爷朱常洵。
2/说朱常洵著名,一是因为他的身份:他是明代太祖朱元璋第十一世孙,万历帝朱翊钧皇三子,天启帝朱由校、崇祯帝朱由检的叔父,南明皇帝朱由崧的亲爹。
二是因为他的经历:因为他有个哥哥叫朱常洛(就是明光宗),是他老爹万历一时性起和一个王姓宫女玩“啪啪”时所生,朱常洛虽为长子,但这样的出身一直不受万历待见;而朱常洵则是万历与他最宠的郑贵妃所生,在感情的天平上,朱老爹一直对这个三儿子寄予重望。在立太子一事上,受郑贵妃的鼓动,叫鼓惑也行,万历就想干件“废长立幼”的事,一心想把三子朱常洵扶上接班人的高位。
可是,在明朝当个皇帝也不能随心所欲的,因为皇帝手下养了一大帮自命清高与正义的理学之士,他们认为万历这样干不合祖制、宗法,一个个在万历面前慷慨激昂,极力反对,史称“国本之争”。围绕这个问题,大臣们与皇帝斗了15年,把个万历搞得也没心思干工作,干脆躲进深宫不上朝。
3/“国本之争”是万历一朝最激烈复杂的政治事件,共逼退首辅四人,部级官员十余人、涉及中央及地方官员人数三百多位,其中一百多人被罢官、解职、发配。最后,为了平息皇储争议,万历也不得不让步,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十月,立长子朱常洛为太子,三子朱常洵为福王。
朱常洛虽然在这场“国本之争”中胜出,但万历对他却一直冷若冰霜,他自己也是自暴自弃,拿自己身体不当身体,整天花天酒地的,等他老爹“崩”了,他的身体也垮了,只当了一个月的皇帝就追随他老爹奔赴黄泉了。
朱常洛一死,大明朝的重担就压到一个小木匠朱由校的身上,经历父子兄弟三人的折腾,直接把明朝折腾没了。此是题外话,就不多说了。
4/回头再说朱常洛,他虽然与皇位擦肩而过,但是,却得到他老爹成历的特殊恩待。由于没能给儿子争到皇位,万历觉得在经济上不能再亏待他了,所以,作为父亲的万历皇帝想尽一切办法来弥补:福王的婚礼,皇帝掏出了30万两大操大办;福王的封地,被选在了洛阳;福王的府邸,耗费白银28万两;福王已经成年了,可是万历还是不让他离开自己……
大臣们一看,这哥们一天不离开京城,太子的位子就一天不得安稳,催促福王到封地的奏折如同雪片一样飞到了万历皇帝的面前,万历皇帝居然以此勒索朝臣,要大臣们想办法为福王在封地准备良田四万顷才肯放人。大臣们一听都懵逼了,要知道,河南全省也划不出良田四万顷,最后不得不压减数额,并费尽心思从湖广、山东另行凑集,总算是让福王离开了京城。
5/在洛阳就藩期间,朱三只干三件事:吃酒、泡妞、敛财。
朱三虽然拥有了巨大财富和众多特权,但他仍不满足,处处与民争利,“官校藐法,横于洛中,中使四出,驾贴捕民,格杀庄佃,所在骚然”。既然与皇位无缘,那就潇洒走一回,丢了江山,还有美人啊,酒色生香的小日子,过得不比皇帝差。这样的吃着、喝着、嫖着,朱三不知不觉地就吃成了个大胖子,体重暴长到360斤的朱三胖子,堪称史上第一肥王。
朱三胖是肥了自己,却让治下的民众生无可恋,也直接给自己的灭亡挖好了坑。朱三胖终日闭阁畅饮美酒,遍淫女娼,花天酒地,适逢河南连年旱蝗大灾,人民相食,朱三胖不闻不问,仍旧收敛赋税,连基本的赈济样子都不表示一下。就连明军士兵也纷纷怒言:“洛阳富于皇宫,神宗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却让我们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贼手,何其不公!”
《明史》载:当时“河南连年大旱,蝗虫成灾,人相食,民间藉藉,谓先帝耗天下肥(福)王,洛阳富于大内,援兵过洛阳者喧言:王府金钱百万,而令吾辈枵腹死贼手。
6/当时退养在家的明朝南京点击查看南京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入王府劝朱三胖,劝他说即使只为自己打算,也应该开府库拿出些钱财援饷济民。朱三胖与他老爹一样,是爱财不要命的主,不听善谏。
所以,当李自成的民军由陕入豫时,饥民纷纷揭竿响应。李自成进入河南之始,手下仅有一千左右兵士,势单力薄,几个月就发展到数万人,民军一举攻克宜阳、永宁、 偃师、灵宝、宝丰等地,杀明朝宗室万安王以及各县官员数百人。
崇祯十四年(1641年)春正月十九日,李自成率军以大炮(抛石机)攻洛阳。毕竟洛阳城极其坚固,农民军军攻了整整一个白天也攻不下。傍晚,城内有数百明兵在城墙上纵马驰呼,城下民军响应。于是,明朝守城兵因怨生恨,突然把正指挥守城的王胤昌绑在城上,准备献城投降。总兵王绍禹闻讯,急忙赶来谕解。哗变士兵大叫:“贼军已在城下,王总兵您又能把我们怎样!”一时间叛兵动手,杀掉守城明军数人,不少人因惊堕城。城外农民军见状,趁乱蚁附攀城,哗变的明军伸手引梯,洛阳即时陷落。
7/这下朱三胖慌了神了,一家人只有仓皇出逃。他的儿子朱由崧年轻腿快,逃出了民军的追捕,日后被明臣迎立南京,建立了“弘光政权”。360斤重的朱三胖却没儿子“命好”,这么胖的大家伙,哪能经受旅途劳苦啊,只好跑到洛阳郊外的一座破庙藏身,结果,第二天就被民军给抓住了。
朱三胖在被民军回途中,正遇上同样被逮捕的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吕老师最后仍不忘劝谏福王:“名义甚重,王爷切毋自辱!”言毕,吕尚书骂贼不屈,英勇就死。身为大明福王的朱三胖则是熊包一个,见到李自成后,立刻趴在地上叩头如捣蒜,哀乞饶命。
李自成不为所动,他当众斥责朱常洵:“汝为亲王,富甲天下。当如此饥荒,不肯发分毫帑藏赈济百姓,汝奴才也!”命左右把他拉下去,先痛打了四十大板,打得血肉横飞之后,再一刀袅首,将头颅示众。
事后,李自成手下搬运福王府中金银财宝以及粮食,数千人人拉车载,数日不绝,皆运空而去。
8/对朱三胖的死,民间野史与清人记载还有另外版本,就是朱三胖被李自成与鹿肉同“煮”分食有功将士,是为“福禄宴”。那情形有点妖怪蒸吃唐僧肉的怪诞与惊悚。
有说“活煮”的:李自成看见堂下跪着哭喊饶命的三百多斤的朱三胖,他灵机一动,让手下人把他绑上,剥光洗净,又从后园弄出几头鹿宰了,与福王同在一巨锅里共煮,名为“福禄宴”,与将士们共享。民军中各行各业能手应有尽有,几个昔日大厨子出身的兵卒闻言踊跃持刀上前,轻刮细剃,先把朱三胖身上毛发尽数刮干净,然后拨去指甲,以药水灌肠排去粪便,里里外外弄干净后,送大闸蟹一样把他放入大锅中慢炖,笑看他在白汤佐料间上下翻滚,肥肉与鹿肉齐飞,汤水共花椒一色,终成一顿美餐。
有说“宰煮”的:“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杂鹿醢尝之,名曰福禄酒”,剔去毛发,拔掉指甲,又杀掉几只鹿,放在一起炖了几大锅,摆酒开宴,名叫“福禄酒会”。
9/至于福王朱常洵是怎么死的,《明史》却另有说法:攻克洛阳后,福王藏匿在迎恩寺内被搜出捉拿。第二天,在城西周公庙内,由李自成主持处死,同时处决的还有前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河南知府亢孟桧等。这样的结果显然与朱常洵被活活煮成人肉汤的稗官野史不符。
又据《福王朱常洵圹志》:“祭葬从优,一切丧礼视诸藩倍”,“大明崇祯十六年正月初八日,葬邙山之原”。《明史》本传载福王被杀后,“两承奉伏尸哭,贼摔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志史对照,说明福王被义军杀害后,尸体仍存。
至于“福禄酒”传言如何空穴来风,成为伪史,今天的学者一般认为:在福王朱常洵尸体的去向问题,几百年来,站在统治者立场上的清朝统治者为此大作文章,说洛阳城被李自成义军攻克后,“福王及世子由崧缒城去,王以体肥,不能远走,贼得而杀之,称其肉重三百六十余斤,脔分股割,与鹿肉同烹,群贼胪食,名曰:‘福鹿宴’”。显然,所谓的“福鹿宴”,应该是清朝统治者对义军的诬蔑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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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161年-223年6月10日),字玄德,东汉末年幽州涿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州市)人,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三国时期蜀汉开国皇帝、政治家,史家又称他为先主。刘备少年时拜卢植为师,而后参与镇压黄巾起义。先后率军救援北海相孔融、徐州牧陶谦等。陶谦病亡后,将徐州让与刘备。刘备早年颠沛流离,备尝艰辛,投靠过多个诸侯。赤壁之战时,与孙权联盟击败曹操,趁势夺取荆州。而后进取益州。于章武元年(221年)在成都称帝,国号汉,史称蜀或蜀汉。《三国志》评刘备的机权干略不及曹操,但其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百折不挠,终成帝业。刘备也称自己做事“每与操反,事乃成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