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记载的“两脚羊”大餐,即肇始于羯族石虎这帮人吧?
何为“两脚羊”,说来甚惨,乃为“人肉”,汉家女纷纷成了随军两脚羊,边行边食,年轻妇女肉鲜味美,赛过羊肉,这一吃便吃了好几十万,羯族后为汉将冉闵所灭。这段历史笔者印像极深,原因是过于残忍,烹煮的方式太暴虐,人性泯灭。
说来也十分有趣,这些“肉品”在后世的朝代之中竟也细分品目: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之“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意思是老而瘦的男子不易煮,需要再加些材火;年轻的妇人味道佳,胜过羊肉;小童细皮嫩肉,煮来连骨头都一起烂熟了。读来真是骇然不已。
南宋有学士名曰庄季裕,他曾著作《鸡肋编》,其中不但将以上各肉品写的清清楚楚,还写了如何烹煮才美味。这个庄学士不知道是亲口品尝过还是亲手烹煮过,细细将其所写读罢之后,真真令人不寒而栗。
若说是食人这档子事儿,若要评选个第一,估计当属唐朝的黄巢。史栽黄巢杀人八百多万,这占了当时人口数的一半以上吧!而这些死去的无辜受害者,有多少是被送进磨坊捣成肉泥吃进兵士肚子里的,有说几十万,也有说上百万,具体多少,不得而知。
或许各位看官都认为这些事儿只发生在古代,却不想近代历史之中也多有存在。
且说英国历史上,克伦威尔公开斩首废王查理一世,围观者人山人海,兴奋等到刽子手甫一刀落,百姓纷趋前抢食查理一世血肉,最后竟连骨头与五脏也被分食。可悲查理一世最终竟留一全尸而不可得,这应是仇恨所致。
依稀看过一本著作,描写清末洪秀全作乱期间,来华帮助李鸿章训练淮军的英国人戈登,其回忆录曾记载大清国吃人的盛况,譬如安徽常熟一地就曾公开标示人肉价钱,男、女、老、幼肉品器官价钱各有不同。想必戈登看罢之后心里真的要咯噔了。
另有近代大文豪日本文学家芥川龙之介于清末民初曾拜访中国多次,他在小说里就曾写道: 某县拿得一知名匪盗,临斩首之际,乡民手上都纂着一个馒头,甫一斩首,乡民纷纷冲向尸首,以手中的馒头沾血而食,争抢不到者,竟然嚎啕大哭,甚至有富商愿意花钱购买之。据说可以抵御眼疾与百病。而后这匪盗的肉被拿去做成肉包,竟十分抢手,重金而不可得。
历史上食人之事层出不穷,或于战乱,或于承平时期,或于暴君昏聩,尤以战乱的大幅杀戮为最。曾看过英国人拍摄的一套纪录,其中描述到:二战末期,日军或饥不择食或壮其胆量,竟也食人,除了吃白种人,甚至吃阵亡的同袍,大概都从臀部开始挖肉,再从大腿与手臂刮取,或煮,或烤、或生食。听闻他们在山东一带还挖取婴童眸子、肝供军官取食,行径令人发指,与禽兽何异?此等恶行,历史之上大概只有黄巢堪比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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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五胡乱华
刘备(161年-223年6月10日),字玄德,东汉末年幽州涿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州市)人,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三国时期蜀汉开国皇帝、政治家,史家又称他为先主。刘备少年时拜卢植为师,而后参与镇压黄巾起义。先后率军救援北海相孔融、徐州牧陶谦等。陶谦病亡后,将徐州让与刘备。刘备早年颠沛流离,备尝艰辛,投靠过多个诸侯。赤壁之战时,与孙权联盟击败曹操,趁势夺取荆州。而后进取益州。于章武元年(221年)在成都称帝,国号汉,史称蜀或蜀汉。《三国志》评刘备的机权干略不及曹操,但其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百折不挠,终成帝业。刘备也称自己做事“每与操反,事乃成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