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子胥是春秋时期一位极富远见的政治家、军事家,他不仅足智多谋,更被人称为中国的“复仇之神 ”。有仇必报的伍子胥,是迥异于作为政治家、军事家的伍子胥的。伍子胥作为正面人物,被无数次记入各类戏剧及传奇演义中,传唱、吟诵至今,可谓经久不衰。他疯狂的复仇行为被视作英雄之举,被描述成正能量,以标榜后世,激励后人。然而,伍子胥不惜一切代价的复仇究竟有多少积极意义呢?历史的、道德的、人伦的、社会的、美学的抑或是其他的什么意义,似乎全没有。只是有些文学意义,传奇色彩,还是夸张、渲染的结果。但反过来看,一个没有历史、道德乃至社会意义、以复仇为使命的人物是不会真正具有文学价值的。只不过他的复仇故事惊险刺激、波澜起伏、扣人心弦,还有些快意恩仇的意味,仅此而已。
因听信小人费无极的谗言,楚平王杀害了伍子胥的父亲伍奢和兄长伍尚。伍子胥只身从楚国逃到吴国,成为吴王阖闾的宠臣。伍子胥为借助吴国的力量为自己报仇,堪称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伍子胥逃离楚国5年后,楚平王已经死去,伍子胥率吴军攻入楚国郢都,虽说杀父屠兄的仇人楚平王已经不在人世,但伍子胥仍觉不解恨,他命人掘开楚平王的坟墓,拖出尸骸,用鞭子狠狠抽打,以泄其愤。 《史记》是这样描述这个惊悚场面的:
“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鞭之三百,然后已”。
掘坟鞭尸,狠抽了三百下,伍子胥确实有些过了 。他的朋友兼政敌申包胥不认同其复仇之举,委婉地提出了善意的劝诫,然而伍子胥一点都听不进去。《史记·伍子胥列传》说:
“申包胥亡于山中,使人谓子胥曰:‘子之报仇,其以甚乎! 吾闻之,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今子故平王之臣,亲北面而事之,今至于僇(侮辱)死人,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伍子胥曰:‘为我谢申包胥,吾日暮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 ’ ”。
虽然知道自己所作所为背天逆理,但伍子胥这位被仇恨充斥胸臆的人仍然要倒行逆施。复仇,已经成为他心目中唯一的理想和最高的信念,至于其他的什么悖逆天理人伦,已经无所顾忌了。这种为复仇而复仇的做法,成为侠义精神之滥觞,后来被广为演绎、传扬,演变为华夏文化的一个重要支脉。一为渲染仇恨,二为“有仇不报非君子”,是之谓也。当然,中华文化也存在截然相反的文化脉络,即“冤冤(怨怨)相报何时了”。两种观念常常混杂在一起,构成了有些矛盾的、戏剧性的冲突。
身为高瞻远瞩的政治家,伍子胥身上不乏闪光之处,但作为一个复仇者,其智慧又被仇恨所遮掩,变得有些乏善可陈。因为私仇而引发国与国之间大规模的战争,数万人浴血厮拼,只为满足个别人的(复仇)私欲,更是匪夷所思。申包胥的见解倒是入木三分,只可惜伍子胥丝毫也听不进去,更不愿意采纳。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伍奢是被小人进谗加害的,伍子胥出兵灭楚,替父报仇,到头来却重蹈覆辙,亦死于小人口舌构陷:
“吴太宰(伯)嚭与子胥有隙,因馋曰‘子胥为人刚暴,少恩,猜贼,其怨望恐为深祸也。前日王欲伐齐,子胥以为不可,王卒伐之而有大功,子胥耻其计谋不用,乃反怨望。而今王又复伐齐,子胥专愎强谏,沮毁用事,徒幸吴之败以自胜其计谋耳。今王自行,悉国中武力以伐齐,而子胥谏不用,因辍谢,详病不行。王不可不备,此起祸不难......’” 。
吴王夫差听信太宰伯嚭谗言,赠剑赐死伍子胥。
伍子胥的子孙没有他那样刚烈执著,没有再次重复演绎父祖辈的复仇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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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161年-223年6月10日),字玄德,东汉末年幽州涿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州市)人,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三国时期蜀汉开国皇帝、政治家,史家又称他为先主。刘备少年时拜卢植为师,而后参与镇压黄巾起义。先后率军救援北海相孔融、徐州牧陶谦等。陶谦病亡后,将徐州让与刘备。刘备早年颠沛流离,备尝艰辛,投靠过多个诸侯。赤壁之战时,与孙权联盟击败曹操,趁势夺取荆州。而后进取益州。于章武元年(221年)在成都称帝,国号汉,史称蜀或蜀汉。《三国志》评刘备的机权干略不及曹操,但其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百折不挠,终成帝业。刘备也称自己做事“每与操反,事乃成尔”。